项目名称 | 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
项目内容 | 扶助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933年1月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为符合政策的扶助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 | ||
资金总额(万元) | 9995.39 | ||
指标下达地区、单位/享受补贴机构、人员 | 各旗县区符合政策的目标人群 | ||
项目进展情况 | 已完成2024年目标人群资格确认。中央资金、自治区级资金和市级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旗县区 | ||
完成时限 | 2024-12-31 23:55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