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赤峰上京医院申请,我委依法受理其注销血液透析室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等相关要求,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拟同意赤峰上京医院注销血液透析室,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为2024年4月2日至9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网络、来访或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做到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2020,5891561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9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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