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区中医(蒙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中(蒙)管理字﹝2023﹞89号)要求,市卫健委组织评审专家组,依据《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8日对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林西县中医蒙医医院、翁牛特旗中医蒙医医院、宝山中医院、喀喇沁旗中医蒙医医院等5家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中医(蒙医)医院现场评审工作。
经过专家组现场评审,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990.5分、林西县中医蒙医医院996.8分,翁牛特旗中医蒙医医院998.6分、宝山中医院995.4分、喀喇沁旗中医蒙医医院993.3分,上述5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蒙医)医院标准。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反映”字样,我们将为相关人员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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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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