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对拟执业登记机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设置单位(人):赤峰美皓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二、医疗机构名称:赤峰美皓口腔医院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姜 鑫
四、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石义贵
四、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口腔专科医院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所有制形式:私有
七、医疗机构执业地址:赤峰市红山区西城街道西拉沐沦大街以南、金融二路以东克拉铭座3B-2-2-301、401
八、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急诊室,医学检验(协议),医学影像(CT诊断专业)。
九、床位(牙椅):15张(20台)
十、服务对象:社会
十一、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
公示期间为2024年7月5日至11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网络、来访或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告单位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做到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2020,5891561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9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