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向我委提出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法律法规,市、宁城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开展了实地验收评估。根据专家组意见,宁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校验合格,现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宁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第二名称:宁城县妇幼保健所)
核准后床位(牙椅):100张(2台)
核准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围产监护室),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乳腺保健科), 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专业),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婚姻保健科,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专业。
其它登记信息不变。
公示期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10月9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网络、来访或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告单位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做到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2023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9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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