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对拟执业登记机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设置单位(人):敖汉旗明德精神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二、医疗机构名称:敖汉明德精神专科医院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冯曙光
四、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刘 佳
五、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精神专科医院
六、经营性质:营利性
七、所有制形式:私有
八、医疗机构执业地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物流园区小河西街57号
九、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十、床位(牙椅):92张
十一、服务对象:社会
十二、服务方式:门诊、住院
公示期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网络、来访或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告单位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做到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2023,5992024
联系地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9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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