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医疗美容
主诊医师备案前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卫计医发〔2017〕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拟进行备案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网络、来访或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告单位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做到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897782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7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