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对克什克腾旗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及增加血液透析机等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核验收,现场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
核准后血透机数量:XXX台(其中4台供传染病患者使用)
其他登记信息不变。
公示期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告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2023,5992024
联系地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9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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