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赤峰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今年6月份起,市卫生健康委聚焦医药卫生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营造守规矩、讲诚信良好氛围。
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建设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委紧盯医药卫生诚信建设重点领域,积极作为,采取“明确互认项目、加强监督监管、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统一互认标准,规范开展工作,促进资源整合,对重点领域失信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动旗县区医共体建设,持续推动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稳步开展。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制发《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互认工作基本要求、互认范围、统一标识等事项。召开工作推动视频会议1次,专项检查5次,工作进展调度8次。目前,群众携带印有互认标记(HR)报告单,可在全市范围内享受结果互认政策。同时,市卫生健康委秉承“以质量为核心”“应认尽认”原则,进一步强化市级放射影像专业和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今年7月份,连续召开市级专家座谈会2次,印发《全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专家共识》,规范和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有效提高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接受度和执行率,确保工作科学规范进行。
此外,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通过公众号、公告板、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形成宣传矩阵,引起社会良性反响。各医院累计印制专题公告、宣传册等1100余份,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累计点击量、阅读量均超过10万(人)次,政策利好影响力和群众知晓配合度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共有51家医疗机构、83项检查检验项目纳入结果互认范围,累计完成互认3479(人)次。
今后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将紧盯重点领域,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推进市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指导各医疗机构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数据,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工作难点、堵点。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科学诊断、检查、治疗,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为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向优夯实“诚信基石”。(记者张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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