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务管理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考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业务精简化、高效化、便捷化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补办、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服务全部转为线上办理,考生可以登录国家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考生管理平台线上提交补办申请,不需要再到现场去交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入“考试评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模块,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考生管理平台”
网址: https://socialexam.21wecan.com/#/login
2.选择一种方式,登录考生管理平台
3.登录平台之后,左侧导航菜单选择“补办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再点击“新增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即可。
申请补办注意事项: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补办范围为2003-2011年;自2012年起,实行成绩单电子化,考生须在当年度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电子版成绩单并妥善保管,不再进行补办;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补办范围为2003-2013年;自2014年起,实行成绩单电子化,考生须在当年度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电子版成绩单,不再进行补办;
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范围为2011-2018年;自2019年起,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须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下载打印,不再进行补办。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9月15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