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30日至12月18日对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强化政治意识,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第一时间召开委党组会、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深入交流研讨,进一步坚定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领导上找责任、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鲜明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坚决的行动高效整改、全面整改。(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党办“双牵头”机制,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细化措施、研究整改方案,多次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动领任务、牵头抓整改,在分管领导督促责任科室抓好问题整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整改落实体系。(三)明确任务分工,逐条逐项落实委党组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深刻分析问题产生根源,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3个问题,提出129条整改措施,制定了《八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落地落实,并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实现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1.关于“统筹化解债务风险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全市公立医院通过全面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核算、强化预算管理等方式,积极化解自身债务。二是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医疗机构债务化解和高质量发展。2.关于“对医疗机构药事监管有漏洞”的问题。召开全市医疗机构规范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培训会议,对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和管理进行培训,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治区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进行核对,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完整准确。持续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进一步发挥市级药事质控中心等行业组织作用,定期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实地督查,不断强化医疗机构药事规范化管理和责任意识。3.关于“指导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强化监督管理,压实医疗机构法人主体责任,对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分配方案执行情况、职代会资料及财务台账,确保工作实效。印发《赤峰市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分配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召开全市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工作培训班,指导全市公立医院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4.关于“对公立医院科研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医学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机构为科研项目提供资金和人员支持。二是组织全市科研人员参加了自治区、市级举办的“科研门诊”线上线下双端会议。鼓励各医疗机构积极向自治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及自治区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申报科研项目。5.关于“推动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督促未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三级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落实人员。二是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通知》,严格选拔标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发挥专业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三是对全市三级医院总会计师配备情况开展摸底排查,指导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确保各级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运行。6.关于“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系统升级工作。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升级。二是开展数据质控工作。对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进行了集中核查和清理整顿,组建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库,对各旗县区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定向指导。三是完成系统数据库对接,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功能模块实现数据互通,数据可实时上传至自治区健康库。7.关于“推动妇幼健康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便利度、满意度。二是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项目,实施自治区普惠托育机构生均定额补助项目。印发《赤峰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及生均定额补助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赤卫办字〔2025〕104号),对符合条件的备案托育机构进行普惠性认定。加大对未备案的机构摸底排查力度,督促指导未备案机构开展备案工作。三是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批准招录人员,为开展妇产科业务储备人才。聘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建立妇产科业务团队,逐步开展产科业务。四是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整合相关医院产科和新生儿科医疗资源,由县域医共体总院托管保健院妇产科业务,实现业务互补、资源共享。8.关于“推进中(蒙)医药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的问题。一是提升中(蒙)医院制剂能力。推动全市三级中医(蒙医)医院改善制剂室基础条件、提高配制能力和制剂质量。结合临床研究和产品研发,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建立市级中(蒙)药区域制剂中心。二是加强中(蒙)医药传承创新。组织各中(蒙)医院成立调查队,深入中医药院校、基层卫生院、民间团体,调研学习当地中(蒙)医药传统知识。三是提高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提升患者对中药饮片的认知和信任度。四是积极推进三级中(蒙)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强互联网医院宣传,优化互联网医院平台的操作流程,解决患者不会用、不愿用的问题。9.关于“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有欠缺”的问题。一是依法依规对考核严重不合格的单位作出处理。二是对照反馈问题,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对全市22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督促其逐项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三是充分发挥质量控制部门职能,制定质量控制考核方案,对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质量控制考核,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高服务水平。10.关于“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要求,在全市10个旗县区内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二是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工作调度机制,对县域医共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印发了关于人员下沉、资金管理、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成立督导专家组,跟踪、协助、指导、评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协助旗县制定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为旗县区医共体建设提供技术指导。11.关于“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拨付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区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有序推进我市医共体五大中心建设。12.关于“对流行性疾病监测力度不够”的问题。印发《赤峰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方案(试行)》,将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由过去的2种增加至15种。设置市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喀喇沁旗医院为国家级流感、新冠等哨点监测医院,设置市疾控中心为国家级网络监测实验室。目前,市疾控中心已经具备15种以上呼吸道病毒病原学检测能力和基因测序能力。13.关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对不列入国家监测点的8个旗县区采取线下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送数据,并由市疾控中心进行数据统计。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体系,加强专项督导,及时上报监测数据,重新评估和规划鼠、蟑、蚊、蝇、蜱类监测点布局,确保覆盖各类环境和区域,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14.关于“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加强与城投公司沟通,掌握工程进度,积极推动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设工程按计划时间交工使用。近期,承建方已对该工程检测中心室内装修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投入使用后,实验室条件可有效改善,设备可全部安装使用。市疾控中心先后两次调度旗县区A类检测项目进展情况。加强监督与考核,提升各级疾控中心检测能力。15.关于“卫生应急物资管理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卫生应急基本装备物资储备目录》要求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市卫生健康委成立检查组,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的检查。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责令市疾控中心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制度及物资轮换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物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查清疾控中心应急物资库医用防护服、84消毒液等储备物资过期未更换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四是盘点应急库应急物资,处置过期应急物资,并按照《卫生应急基本装备物资储备目录》,及时填平补齐应急物资。16.关于“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组织召开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等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完善党组(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六个纳入”的要求。17.关于“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意识淡薄”的问题。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按照每年的工作实际撰写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情况报告。18.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有短板”的问题。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的理解把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召开委党组会,听取对委直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督查检查情况,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向所属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情况,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19.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印发《2025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指导委直属单位加大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三是常态化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举办委直属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暨党务工作培训会议,对委直属单位党办主任、纪检委员开展相关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解读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影响期等相关规定。对委直属单位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派驻监督。组织纪检监察组成员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学习,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加强对驻在部门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配合驻在部门强化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努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聚焦业务短板,加强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监督涉及领域知识的学习,提升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能力。四是强化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的沟通,及时汇报发现的问题,精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运用好定期会商机制,督促市卫健委党组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组。22.关于“规范诊疗行为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定印发自查问题清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抽调专家组成专项行动检查组,实地检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规范合理使用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二是积极组织自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2022年以来院内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规范计价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建立收费清单核对机制,优化医保报销流程,推动床旁费用结算,增设医保服务窗口,有效减少群众医保结算等候时长,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四是强化医院内部监管责任,强化医保、医疗联动,明确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和政策培训“两手抓”,建立日常审核与动态监控模式,要求医疗机构内医保机构常态化开展病历审核,从源头上把控医保基金使用风险。五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除医保部门日常稽查复核外,要求各医疗机构成立内部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潜在风险点,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有效引入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六是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医保局开展好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内外齐抓共管的医保监管局面。23.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德医风长效考核机制。二是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整改。三是加强机关及各医院接访回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力争12345热线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24.关于“督促民营医院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欠缺”的问题。责成相关民营医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二级及以上民营医院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调度分析,强化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二级以上民营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进度,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内涵质量。25.关于“专项整治行动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专项行动”,以零容忍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规范获取医保基金长效监管体系。二是巩固拓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委党组研究制定《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继续常态化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完善《赤峰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管理指导意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补齐制度短板。26.关于“卫生监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二是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办理全过程审核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和案例分析研讨会,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问题,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督导问责。27.关于“医疗领域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行为,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畅通“红包”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整治“红包”问题宣传力度,在各医疗卫生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医生、患者“杜绝收送红包”的良好氛围。2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委直属各单位财务工作监督检查,要求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财务管理存在问题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资金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整改报告。抽调本系统财务业务骨干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财务工作大检查;开展委直属单位财务业务培训,将财务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29.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一是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根据本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将预算编制细化到资金具体用途。目前已通过账务调整,将被挤占资金按原渠道归还。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再度发生。30.关于“采购手续执行不严”的问题。责成相关医院成立招采办并设立专职人员进行医院招采工作,完善医院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监督指导各医疗机构加强招采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购流程、法律法规及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培训,依法依规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杜绝违规操作。31.关于“资产闲置”的问题。一是就未安装设备质保期进行协商。二是加强与城投公司沟通,详细了解新址建设进程。三是检验科着手对现有实验室的调整和规划,最大效率腾出空间并改装电路。(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情况方面32.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范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提拔任职干部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差额确定人选进行推荐。二是组织全系统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组织人事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提升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流程,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33.关于“干部调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市疾控中心党委会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科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参加市卫健委组织的选人用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选人用人流程。三是承担卫生监督职能人员已完成职级晋升动议工作,正在开展备案等工作,待完成职级并行工作后开展科级干部调整工作。34.关于“机构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市疾控中心党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机构改革后待安置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二是按照《赤峰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对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35.关于“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或备案信息管理权限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登记备案人员信息”。二是监督指导市疾控中心加强中心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因私出国(境)人员,并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三是认真学习《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办法》,认真组织公职人员进行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四是对委直属单位公职人员涉企事业登记报告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内容填写精确,不漏一人。36.关于“选聘干部环节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人事管理流程。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要求,对聘期已满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履行续聘手续。37.关于“干部考察工作有欠缺”的问题。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补充委党组任职科级干部的政治素质考察材料。同时规范选人用人流程,在任职考察、年度考核、换届考察等工作中,认真开展政治素质考察正(反)向测评和民主测评,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形成政治素质考察材料。二是规范选人用人流程,广泛听取意见。针对非党干部、民主党派干部选拔任用,注重征求统战、纪检、民主党派等部门意见,确保用人精准合规。三是加强有关规定的学习。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按照“党组会议表决干部提拔任职、晋升职级时,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度。38.关于“试用期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职级晋升公示流程。严格依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重新审核并调整相关任免文件。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晋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39.关于“党务工作有欠缺”的问题。举办党办主任培训班,对相关党务知识进行培训。综合平时调研了解、述职评议和支部党建考核情况,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提交委党组研究后,书面反馈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定期调度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地进行跟踪督导检查。4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系统解读《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常见问题进行答疑,同步强化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全流程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全程规范。建立基层党支部初审、党总支复审、机关党委终审的三级联审机制,对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性及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41.关于“党费管理使用不到位”的问题。举办委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围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培训。重点解读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详细指导党费计算。目前,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42.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统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推动“人才、技术、服务、管理”四下沉,健全“县带乡、乡带村、医共体共建”三级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效。二是全面摸排委党组管理科级干部情况,依据摸排结果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到位。三是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督、考评与结果运用闭环管理体系。43.关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应收款项收缴工作,通过现发函、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催缴。二是开展往来款项全面自查梳理工作,对未清理完成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逐笔核实账龄、金额、形成原因及现状,确保账实相符后进行拍照取证,为往来账款清理提供原始依据。同时建立清理台账,逐笔清理。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单位内控规范,明确往来账款审批权限、对账周期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收支两条线”,禁止通过往来科目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强化过程管控,定期核对业务合同与资金流向,确保款项及时结算。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一)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巡察问题整改自觉委党组将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增强政治意识、接受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的宝贵机遇,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整改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需要攻坚、需要担责的事扛起来,持续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二)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将整改工作抓牢抓实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务求问题见底见效。委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拧紧责任螺丝,完善整改举措,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处落,做到责任到人、台账到岗,按照整改时限,举一反三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事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持续用力攻坚,确保整改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驰而不息抓落实。严把整改质量关,严防“过关”心态,按照整改要求一项一项对账盘点,做到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坚持统筹推进,实现整改和自身建设相结合把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利契机,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视巡察激发出来的动力运用好,将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正风肃纪中深化整改成效。在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有机结合卫生健康业务工作,以巡察整改解难题、攻难关,增动力、添活力,确保整改成效体现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上、体现在群众健康获得感增强上、体现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6-5891687;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玉龙大街70号;电子邮箱:cfswjwbgs@126.com;邮编:024000。 中共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5年8月12日
202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