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法律法规,我委对赤峰桥北骨科医院进行了医疗机构校验,现场校验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2025年8月6日至8月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告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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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