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赤峰上京医院增加诊疗科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9 15:55 来源: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赤峰上京医院增加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科等诊疗科目的申请,现场验收合格,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1030日至11月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告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2023,5992024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9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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