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法律法规,我委依法受理平庄矿区医疗集团总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增加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等诊疗科目许可事项申请,现场验收合格,现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庄矿区医疗集团总医院
核准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烧伤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临床基因扩增检验〕),输血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蒙医学(门诊),血液透析室,感染管理科,健康体检。
其它登记信息不变。
公示期间为2026年1月24日至1月30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网络、来访或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告单位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做到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0561,5891191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8室,406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