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延续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0 16:58 来源: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内卫医字〔2025〕71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受理了阿鲁科尔沁旗妇幼保健院、巴林左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林右旗妇幼保健院、林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翁牛特旗妇幼保健院、敖汉旗妇幼保健院等6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延续申请。现将拟批准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第二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经营性质

医疗机构类别

床位(牙椅)

诊疗科目

所有制形式

服务对象

其他

1

阿鲁科尔沁旗妇幼保健院

阿鲁科尔沁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路南敖木伦路西

薛利伟

薛利伟

非营利性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49张(2台)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蒙医学,中西医结合科

,健康体检。

全民

社会

2

巴林左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巴林左旗妇幼保健院

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西段路北

王飞

王飞

非营利性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49张(1台)

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协议〕),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健康体检。

全民

社会

3

巴林右旗妇幼保健院

巴林右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大板街6号

张永

张永

非营利性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89张(1台)

预防保健科,内科(消化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血液透析室〕),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健康体检。

全民

社会

血液透析机8台

4

林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林西县妇幼保健院

林西县林西镇宝林路7号

朱文博

朱文博

非营利性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40张(4台)

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皮肤科(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门诊)。

全民

社会

5

翁牛特旗妇幼保健院

翁牛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翁牛特旗乌丹镇海拉苏大街东段

赵彦新

赵彦新

非营利性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80张(3台)

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协议〕、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门诊),蒙医学(门诊),健康体检。

全民

社会

6

敖汉旗妇幼保健院

敖汉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惠州街东惠民路南

孙树刚

孙树刚

非营利性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99张(1台)

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协议〕),中医科(门诊),中西医结合科(门诊),健康体检。

全民

社会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执业登记事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实名反映。为便于核查处置相关问题,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留存有效联系电话,确保反映情况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0561,5891191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8室,406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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