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为贯彻《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18号)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经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将《生物医学新技术与药品、医疗器械界定指导原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备案指导清单(第1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