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内卫医字〔2025〕71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受理了克什克腾旗妇幼保健院执业登记延续申请。我委受理克什克腾旗妇幼保健院执业登记延续申请。经审查,拟准予延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克什克腾旗妇幼保健院(第二名称:克什克腾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云杉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白静
医疗机构类别: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床位:45张
牙椅:2台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全民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门诊),麻醉科,疼痛科(门诊),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协议〕),中医科(门诊),健康体检科。
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执业登记事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实名反映。为便于核查处置相关问题,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留存有效联系电话,确保反映情况真实有据。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0561,5891191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8室,406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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