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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和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体检中心执业登记延续及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登记备案的公示
时间:2026-08-26 15:08      来源: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内卫医字〔2025〕71 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受理内蒙古和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体检中心执业登记延续申请,该机构同步申请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及项目备案。经审查,拟准予执业登记延续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备案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及项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执业基本情况

医疗机构名称:内蒙古和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体检中心

地址: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商贸城D区1号楼5层5003、5004、5005、5006、5008、5009所在区域

法定代表人:王丽莉

主要负责人:段兆芳

医疗机构类别:健康体检中心

经营性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有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健康体检。

二、拟登记备案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及项目

(一)拟备案职业健康检查类别:1.接触粉尘类;2.接触化学因素类;3.接触物理因素类;4.接触生物因素类;5.接触放射因素类;6.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二)拟备案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990561,5891191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8室,406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拟登记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1.接触粉尘类

☑1.1 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结晶型二氧化硅粉尘)

☑1.6 有机粉尘

☑1.2 煤尘

☑1.7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1.3 石棉粉尘

☑1.8 硬金属粉尘

☑1.4 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

☑1.9 毛沸石粉尘

☑1.5 棉尘(包括亚麻、软大麻、黄麻粉尘)


2.接触化学因素类

☑2.1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2.35 甲醛

☑2.2 四乙基铅

☑2.36 一甲胺

☑2.3 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2.37 一氧化碳

☑2.4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2.38 硫化氢

☑2.5 铍及其无机化合物

☑2.39 氯乙烯

☑2.6 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2.40 三氯乙烯

☑2.7 铬及其无机化合物

☑2.41氯丙烯

☑2.8 氧化锌

☑2.42 氯丁二烯

☑2.9 砷

☑2.43 有机氟

☑2.10 砷化氢(砷化三氢)

☑2.44 二异氰酸甲苯酯

☑2.11磷及其无机化合物

☑2.45 二甲基甲酰胺

☑2.12 磷化氢

☑2.46 氰及腈类化合物

☑2.13 钡化合物

☑2.47 酚(酚类化合物参照执行)

☑2.14 钒及其无机化合物

☑2.48 五氯酚

☑2.15 三烷基锡

☑2.49 氯甲醚、双氯甲醚

□2.16 铊及其无机化合物

☑2.50 丙烯酰胺

□2.17 羰基镍

☑2.51 偏二甲基肼

☑2.18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

☑2.52 硫酸二甲酯

☑2.19 苯

☑2.53 有机磷

☑2.20 二硫化碳

☑2.54 氨基甲酸酯

☑2.21 四氯化碳

☑2.55 拟除虫菊酯类

☑2.22 甲醇

☑2.56 酸雾或酸酐

☑2.23 汽油

☑2.57 致喘物

☑2.24 溴甲烷

☑2.58 焦炉逸散物

☑2.25 1,2-二氯乙烷

☑2.59 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

☑2.26 正己烷

☑2.60 溴丙烷(1-溴丙烷或丙基溴)

☑2.27 苯的氨基与硝基化合物

☑2.61碘甲烷

☑2.28 三硝基甲苯

☑2.62 环氧乙烷

☑2.29 联苯胺

☑2.63 氯乙酸

☑2.30 氯气

☑2.64 铟及其化合物

☑2.31二氧化硫

☑2.65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

☑2.32 氮氧化物

☑2.66 β-萘胺

☑2.33 氨

□2.67 其他化学毒物(填写具体名称)

☑2.34 光气


3.接触物理因素类

☑3.1噪声

☑3.5 紫外辐射(紫外线)

☑3.2 手传振动

☑3.6 微波

☑3.3 高温

☑3.7 低温

□3.4 高气压(参见GB 20827)

☑3.8 激光

4.接触生物因素类

☑4.1布鲁氏菌

☑4.4伯氏疏螺旋体

☑4.2 炭疽杆菌

□4.5 人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

□4.3森林脑炎病毒


5.接触放射因素类

☑5.1 内照射作业

☑5.2 外照射作业

6.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6.1电工作业

☑6.5视屏作业

☑6.2 高处作业

☑6.6 高原作业

☑6.3 压力容器作业

☑6.7 航空作业

☑6.4 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6.8 刮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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