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赤峰美皓口腔医院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的申请,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原医疗机构名称:赤峰美皓口腔医院
核准后医疗机构名称:赤峰锦美口腔医院
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告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476-5891172
联系地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3室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88号